一、 VOCS定义
根据WHO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指在常温下,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VOC按其化学结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
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涉及石化、化工、喷涂、家具制造、印刷、制鞋等行业,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同时还会造成严重浪费,所以有机废气的回收净化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产品描述
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装置)由吸附罐(塔)、高效专用活性炭吸附剂、脱附回收、风机等部分组成,通过高效专用活性炭吸附剂的强大吸附作用,将有机废气物质吸附到活性炭孔隙中。可对苯、醇、酮、酯、汽油类等有机溶剂的废气吸附,更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治理,它能有效地净化环境、消除污染、改善劳动操作条件,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并能回收有机溶剂,降低生产成本。设备(装置)为高效节能、无二次污染的新型系列产品,该产品运行稳定,安全,综合运行成本低,产品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本装置中高效专用活性炭吸附剂是我公司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产品,,具有强度高、VOCS吸附容量大、中孔发达、易于脱附再生的特点。对于醛类及醚类的吸附,则采用专用活性炭催化剂。
三、 性能特点
1、设备(装置)技术先进。根据实际工况设计配置装置规格及吸附剂装填量,吸附速率快,吸附容量大,净化效率达98%以上。
2、安全性好。系统化防爆设计和安全节点监控,严格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备本质安全,满足化工生产场所的苛刻要求。
3、易于脱附回收。可使用氮气或水蒸气进行脱附回收,由于吸附剂的优异特性,吸附饱和后再生脱附温度低,易于VOCs的回收,能耗低。
4、采用PLC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性能可靠,操作方便。
5、适用范围广。能够同时处理多种混合有机废气。
6、设备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操作方便,便于维护,配套工程投资少,运转成本低,
设备使用寿命长。
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温、低浓度、不宜采用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处理的有机废气,尤其对大风量的处理场合。如石油化工、医药化工、农药化工、涂布涂装、印刷、制革、纤维、橡胶、电子、喷漆、油储运等行业。
可回收的有机物种类:
1、烃类:苯、甲苯、二甲苯、n-乙烷、溶剂油、石脑油、重芳烃、碳氢清洗剂等。
2、卤烃:三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甲烷、氯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
3、酮类:丙酮、丁酮、甲基异丁酮、环己酮等。
4、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油酸乙酯等。
5、醚类:二氧杂环己烷、THF、糠醛、甲基溶纤剂等。
6、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丁醇等。
7、聚合用单分子物体: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苯乙烯、醋酸乙烯等。
上一篇:无文章